律師馬白剛表示,拼多多的不作為、亂作為和濫罰已經違法。他違反了電子商務法規定。很多商家在沒有解決問題的情況下,選擇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拼多多的只退款系統,即消費者在申請退款后會自動退款給消費者。這個系統照顧消費者,但忽略了商家的感受,讓商家損失太多。

知識產權律師馬白剛說,拼多多的混亂行為和過度罰款違反了《電子商務法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。根據規定,平臺不得利用協議規則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,不得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費用。

馬白剛說,只退款,從法律上講,買方在未經商家同意的情況下不退是違法的。民法典規定非常明確。更重要的是,品多多無權直接將商家的貨款退還給買家,而不是將貨物退還給商家。商家在平臺上銷售商品,但銷售沒有完成。退貨合理合法。品多多沒有權處置貨物的所有權和付款。
如遇不公平,商家可以有三種方式保護自己的權利:一是尋找平臺客戶服務投訴,在此過程中,可以向平臺發送律師信;二是向市監管局報告,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二條規定,平臺違反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的,市監管局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;三是向法院起訴,要求平臺退還罰款。

目前,許多企業已經通過微法院或互聯網法院起訴拼多多,要求法院嚴格判決,維護其合法權益。看到商家的投訴,拼多多有點慌亂,選擇和解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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