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最近,一位日本辦公室職員的網民有事要請假,但因為他不想讓公司知道原因,所以他寫了“私人使用”(個人私人事務),但公司不允許以“沒有正當理由”為由離開。
這位網友很困惑:帶薪休假顯然是權利。為什么要給出正當的理由?他將這張請假單與“弊社”相匹配…?發布后,截至發布前已收獲1萬轉發,4萬轉發.5萬贊,顯然引起了網友的共鳴。

隨后,這位網友前往勞動局,咨詢公司的這種行為是否違法,卻得到了刷新他三觀的答案。
網友問了勞動局兩個問題:
1.公司要求你填寫帶薪休假的理由。違法嗎?
2.公司因“私用”或其他原因不允許帶薪休假是否違法?
勞動局回答說,日本法律規定公司有“忙時間”。為了在人員調度上有一定的靈活性,公司在裁量批準員工的帶薪休假中有所謂的“時季變更”,員工的帶薪休假可以合法延長到公司不忙的時候,因此,公司不允許假是合法的。

但是關于第一個問題";公司必須要求你寫請假的理由嗎?";原則上,如果公司故意刁難你,一定要寫清楚,雖然不違法,但可能涉及職場欺凌。

需要注意的是,申請帶薪休假最終被視為“缺勤”,這顯然是違法的。
從這個角度來看,“想找出你請假的原因”的行為似乎是黑心公司的一個主要特征。然而,一些網民表示,也許以后有辦法補償帶薪休假以外的員工假期,應該首先與公司確認。

看到推主的經歷,也希望大家在遇到類似情況時,首先詢問公司拒絕的原因和補償措施,也許會有新的發現。
圖片來源在文章中 / SIRAB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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