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隨著年底的臨近,一些電子商務平臺也迎來了一年一度的消費旺季。為了刺激用戶消費,這些電子商務平臺也開展了各種活動。
但原本是給消費者帶來好處的活動,卻隱藏著許多未知的秘密。

案件經過:
在2021年3月31日,上海的劉律師在微博上發表了公開評論,聲稱拼多多的“砍刀”活動涉嫌欺騙消費者,并將“消費者視為猴子”。
在文章中,劉律師指出,在品多多平臺上,他看到自己的議價排名在朋友中排名第一,進度達到99.99%。但在邀請了十幾個朋友討價還價后,他們仍然沒有得到免費商品,為此,劉律師覺得自己被騙了,并向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
有一段時間,很多網友聲稱自己也被拼多多“套路”了,甚至有憤怒的網友認為拼多多此舉更是涉嫌詐騙。
而且這件事一出來,拼多多也在第一時間做出了回應,那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拼多多到底有沒有對錯。
拼多多是否涉嫌詐騙罪:
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大量公私財產的行為。
就議價活動而言,如果拼多多事后拒絕支付獎品,其行為可能涉嫌詐騙。

但事件一出來,拼多多就在平臺上解釋了活動的進展。
“該平臺的活動真實有效,已發送709萬件商品”,而且活動過程并不要求用戶支付任何資金,所以不涉嫌詐騙。
拼多多到底犯了什么罪:
據律師稱,拼多多通過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,從而達到擴大用戶基礎的目的,其行為違反了《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法》第四條。
經營者與消費者交易,應當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誠信的原則。

為了保護新興的電子商務產業,中國也于2018年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,第二章第十七條明確規定;
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、真實、準確、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,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。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通過虛假交易、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誤導性的商業宣傳,欺騙或誤導消費者。
如今,虛假宣傳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。商家通過誤導、虛假等虛假宣傳手段,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2012年,由于廣告語言,山西一家房地產公司“買一層,送一層”涉嫌虛假宣傳的文字游戲,最終罰款6萬元。

因此,劉律師認為拼多多沒有完全解釋活動規則,隱瞞了真實信息,因此違反了法律。
判斷拼多多罪名是否成立的關鍵在于其宣傳活動是否虛假,或者是否隱瞞了真實信息。
然而,拼多多的工程師后來表示,活動頁面顯示的99.9%實際上是由于顯示數字有限,然后準確地達到了小數點后六位,即0.996427%。

這句話一出,眾網友紛紛炸鍋。
拼多多的言論顯然是想混淆,表面上他們活動的真實性,但無論多么狡辯,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,顯然被拼多多隱藏的真實信息誤導,從而一次又一次地陷入陷阱。
案件結果:
2022年7月5日,這起案件終于在一年后迎來了結果。
上海長寧區法院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典典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作出下列判決。
法院認定被告構成知情權侵權,一審判決被告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賠償損失400元;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。
隨著拼多多的敗訴,這場輿論風暴也結束了。

拼多多作為當今用戶數量最多的電子商務平臺,應該承擔其責任社會責任,為公平合理的網絡交易環境做出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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