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經遇到過兩個案例,其中一個幾乎進了監獄。他用自己的創業經歷告訴我民營企業老板:沒有法律知識做生意有多危險!

第一個案例來自一位女老板。你知道很多女人有錢后喜歡開咖啡館和花店,而這個女人打算開一家茶館為當地中小企業主服務。
她打算怎么開?她說她打算找100個人,每人5萬,這樣他就有500萬了。這100個大部分都是他圈子里的朋友,都是小老板。給他們提供商務談判的地方,每人5萬元后,就成了茶館VIP客戶。

然后他說每季度在交流群發財務報表,年底開始結算。每個人都有1%的利潤分紅,沒有利潤就不分。如果這家茶館繼續經營,它將永遠經營。如果有一天它失敗了,它將被出售。出售后,將出售的錢按每人1%分配。
女老板問我這種生意能不能做,有法律風險嗎?
好吧,答案留在最后,我再談第二個案例。
這是我教過的一個男老板。他要找1000人,每人5萬,就是5000萬。每人交5萬,自動成為歌廳VIP顧客,包括飲料在內的所有消費都打八折。每年年底,無論這家歌廳賺了還是虧了,第一年都會開始分紅2萬,第二年3萬,第三年5萬。

也就是說,他三年內給你固定回報分紅10萬元。與三年前投入的5萬元本金相比,他三年內給你的回報總額為200%。
然后到了第四年,他就不給回報了,歌廳就歸他了。這個生意好嗎?有法律風險嗎?
同學們,別忘了,這5000萬投入歌廳后,三年內要拿出1億現金。你認為這項商業法會打擊他嗎?或者你認為茶館和歌廳的法律會打擊哪一個?
告訴你,這是一種叫做眾籌的新商業模式。顧名思義,人們籌集資金經營這家企業,但你會發現這兩家企業在后端完全不同。
她在茶館的生意是每季度公布一次財務報告,每年結算一次。如果每個人都有利潤,他們就不會沒有利潤。這是一種典型的投資形式。

但是第二個歌廳不是。在這個歌廳的商業模式中,有一個詞叫固定分紅,不管盈虧。
只要你投資,我的歌廳賺多少與你無關,損失多少與你無關,最后拿回10萬英鎊,這是一種典型的商業模式叫做投資,實際上是貸款。
這種模式完全違反了商業和投資的特點。我們在法律上稱這種模式為什么?它被稱為涉嫌非法集資。

社會上1000人不具體融資借款構成了我們法律所說的,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。
如果老板花了近5000萬元揮霍,最終可能會變成集資詐騙。
所以,當女老板來問我這個生意能不能做?我很容易告訴她,去做吧,我也想投資5萬元。
但是這個歌廳的男老板問我能不能做。我堅定地告訴他,如果你想坐牢,我會盡快做。我保證你會在一年內在看守所見到我。
所以我會告訴你,商業模式的選擇甚至決定了老板的生死存亡。做生意必須規避法律風險。